江苏川智播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65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04%,最高成交价为14.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743,52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3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2,920,07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179,600股(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7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230,017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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