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点解析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150分。

卷面构成及分值:

单选题20道,每题2分,共40分。

简答题3道,每题10分,共30分。

材料分析题2道,每题20分,共40分。

教学设计1道,每题40分,共40分。

就分数构成来看,每种题型所占比例均衡,在备考时简答及材料分析为备考重点。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点解析

出题形式:

选择题由以往的简单识记判断类转变为理解类为主,记忆减少理解增多;简答题为识记类,需要注意答案与问题的对应;材料分析题多以教学情境为载体进行考察,答题需要结合材料进行作答;教学设计小学考察数学和语文的教学设计,要求掌握数学及语文的教学内容及教学设计的方法。

考试的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两部分:教育知识部分及教学知识技能部分。

教育部分又分为: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其中教育基础部分为考试重点,占分值的三分之一左右,各种题型均有。

教学部分分为: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及教学评价四部分。其中教学知识与教学设计集中以教学设计进行考察。

简答题及材料分析题考察知识点:

【教育基础部分】

小学教育的特殊性

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

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及途径

教育与社会的关系——生产力、政治经济、文化精神

小学教育目的的影响因素

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影响问题解决的因素

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课程的分类

新课程改革的目标

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

新课改下的教育观——学生观、教师观、教学观、评价观

【学生指导】

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及教学启示

学习理论——学说及特点——班杜拉、布鲁纳、奥苏贝尔、皮亚杰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学习观、教学观、学生观

指导学生学习的形式

因材施教

小学生学习兴趣的特点及培养

小学生学习习惯的特点及培养

德育的原则

德育的途径及方法

美育的实施途径及方法

小学生心理辅导原则

小学生心理辅导方法

【班级管理】

家校协调的常用方法

班集体的形成与培养

班级管理方法

班级突发事件处理原则及方法

小学班主任的工作内容

学生的特点及个别教育

课外活动的要求

【教学实施】

教学过程的基本规律

教学原则及方法

学科知识及教学设计单独作为教学设计题备考

其他选择题的备考应以理解记忆为主。

必背考点

教育的构成要素:

(1)教育者;

(2)受教育者;

(3)教育影响。

简述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包括哪些内容

(1)德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起灵魂和统帅作用;

(2)智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起前提和支持作用;

(3)体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起基础作用;

(4)美育,在全面发展教育中起动力作用;

(5)劳动技术,劳动技术教育起综合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的作用。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1)生理需要;

(2)安全的需要;

(3)归属和爱的需要;

(4)尊重的需要;

(5)自我实现的需要。

简述课程的理论流派:

(1)学科中心课程论,代表人物有布鲁纳等;

(2)社会中心课程论,又称学生中心主义课程论,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杜威、罗杰斯等;@广东教师资格证考试

(3)社会中心课程论,代表人物有布拉梅尔德等。

简述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理论:

(1)感知运动阶段(0-2岁)客体永久、延迟模仿。

(2)前运算阶段(2-7岁)符号、泛灵论、自我中心、不可逆。

(3)具体运算阶段(7-11、12岁)守恒、去中心、可逆。

(4)形式运算阶段(11、12-15岁)抽象、推理、假设、反思。

埃里克森心理发展理论:

埃里克森把人的一生发展划分为8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发展任务和存在的心理社会危机,具体如下:

(1)基本的信任感对基本的不信任感(0-1.5岁),该阶段的发展任务是培养信任感;

(2)自主感对羞耻感与怀疑(1.5-3岁),该阶段的发展任务是培养自主性;

(3)主动感、主体感对内疚感(3-6岁),该阶段的发展任务是培养主动性;

(4)勤奋感对自卑感(6-12岁),该阶段的发展任务是培养勤奋感;

(5)自我同一性对角色混乱(12-18岁),该阶段的发展任务是培养自我同一性;

(6)亲密感对孤独感(成年早期18-30岁),该阶段的发展任务是发展亲密感,避免孤独感;

(7)繁殖感对停滞感(成年中期30-60岁),该阶段的发展任务是获得充沛感,避免停滞感;

(8)完美无憾对悲观绝望感(成年晚期60岁以后),该阶段的发展任务是获得完善感,避免绝望与沮丧。

简述皮亚杰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皮亚杰认为儿童在5岁以前还是“无律期”,顾不得人我关系,而是以“自我中心”来考虑问题;

(2)权威阶段(5-8岁),也称作“他律期”。该时期的儿童服从外部规则,接受权威指定的规范,把人们规定的准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而且只根据行为后果来判断对错;

(3)可逆性阶段(8-10岁),儿童已不把准则堪称是不可改变的,而把它看作是同伴间共同约定的;

(4)公正阶段(10-12岁),儿童开始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公正的奖罚不能是千篇一律的,应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

简述教学的特点:

(1)教学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

(2)教学由教与学两方面组成,教学是师生双方的共同活动;

(3)学生的认识活动是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4)教学具有多种形态,是共性与多样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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